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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支烟引发7个月冷战 烧尽两年“黄昏恋”

2013年11月18日 14:46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民警在调解中说,恋爱双方分手后,如果一方觉得另一方的行为构成骚扰,还强敲房门,另一方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女友不让男友在屋里抽烟,引发打架。男友出走7个月后想复合,女友不肯。这一根烟点燃的冷战,最后烧到派出所。

  昨日接近中午时分,49岁秦梅和63岁许刚气呼呼地来到巴南区李家沱派出所。“你今天把我家门都要敲烂了,你不要再骚扰我。我们已经分手了。”秦梅说。“我们之间也没有什么问题,你提出要分手,那你把我们之前谈恋爱,我给你交的一万元医保费,给你女儿读大学交的几千块学费还给我!”许刚青筋暴起,双手挥舞。

  原来秦许二人是恋人关系。他们都有过一次婚姻。经媒人介绍,已经断断续续谈了两年的恋爱。唯一一次争吵是今年4月份,由一根烟引发的。秦梅说,跟许刚住在一起的时候,家务事都是她在做,他每天就是一杯茶,一根烟,“最多洗洗碗筷”。

  许刚有烟瘾,每天能抽掉一包烟。4月下旬,晚饭后,许刚又从兜里掏出烟和打火机,开始享受饭后烟。烟味呛得秦梅咳嗽,她让许刚不要在屋里吸烟。秦梅一把将许刚从凉椅上拽下来,许刚一下子坐到地上,背椎骨发疼。他也还击了秦梅两巴掌。接下来两个人冷战了7个月,这期间一个电话都没有。直到10月底,许刚开始给秦梅打电话,要求复合,但遭到秦梅的拒绝。昨日,许刚敲了很久秦梅的房门,但再次遭到她的拒绝。

  在调解中,民警告诉许刚,如果对方已经觉得是骚扰,还强敲房门,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谈恋爱期间付出的钱,已经构成恋爱期间的赠与合同关系,对方已经接受,原则上不能收回。”民警从法律的角度向许刚解释。在调解过程中,许刚顺手抽了两次烟。(记者 姜雅娟)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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