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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明年起每年将至少投1.4亿元支持旅游业

2013年11月18日 15:19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我市出台《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明年起,每年投入至少1.4亿元资金,用于加快推进旅游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配套、拓展旅游线路、开发旅游产品等,全面加快我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措施》,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资金,用于引导性扶持奖励、旅游宣传、旅游行业管理、旅游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支出;安排不低于6000万元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用于全市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完善、财政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出;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资金,用于新开或加密航班航线的专项扶持。

  为支持景区、酒店、旅社、导游等旅游从业者创先争优,我市将对积极提升景区景点品质和服务水平、业务素质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其中,当年被评定为国家5A级和4A级的景区,将分别获得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在国家旅游主管部门举办的大赛中获奖的单位或个人,将按奖次获得相应现金奖励。社会旅馆被评定为星级酒店的,按1星级至5星级将分别获得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元、5万元奖励;按3星级及以上星级宾馆饭店住宿条件进行改造的乡村精品客栈,提升改造客房5—10间、11-15间、16间及以上,将分别获2万元、5万元、10万元扶持奖励。

  此外,为鼓励企业开拓客源市场,我市将对通过省外旅游专列、海外包机、国内包机组织游客到贵阳住宿并游览的旅行社,按人头给予奖励;本地旅游企业邀请海外旅游批发商来筑考察贵阳旅游产品、线路的,对海外旅游考察商在贵阳市境内住宿按200元每人每天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本地旅游企业赴省外或国外宣传推介贵阳旅游产品和线路、旅游商品企业参加全国性大型会展赛事等活动的,分别给予交通总费用30%、50%的补贴。

  ■措施点击

  对组织省外旅游专列到贵阳,在贵阳住宿一晚及以上并游览两处及以上销售门票的贵阳景区(点)的外省组团社给予奖励。游客人数在200—300人、301—400人、401—500人、501—600人的,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2万元、2.5万元、3万元的奖励。

  对组织海外(包括港澳台)游客包机到贵阳,在贵阳住宿两晚及以上并游览三处及以上销售门票的贵阳景区(点)的省外或境外组团社给予奖励。游客人数在80—110人、110—140人、14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人100元、150元、200元的奖励。

  对组织省外游客包机到贵阳,在贵阳住宿两晚及以上并游览三处及以上销售门票的贵阳景区(点)的外省组团社给予奖励。组织游客人数在80—110人、110—140人、14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每人80元、100元、120元的奖励。

  对当年被评定为国家5A级和4A级的景区,对景区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市、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全国、省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对镇(村)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在国家旅游主管部门举办的大赛中获奖的单位或个人,获国家级金、银、铜奖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6万元、3万元、1万元;获全国、省级、市级优秀导游员称号的,分别奖励个人1万元、0.5万元、0.3万元;对当年进入全国100强的旅行社,给予10万元奖励。(本报记者 白萍)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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