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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医患矛盾呼唤医德共建

2013年11月18日 16:31 来源:海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医患之间的矛盾已是不容回避的话题。两年多来,我省受理医疗纠纷超千起,其中重大医闹事件仍超70起,省卫生厅表示将严打医闹。  

  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矛盾重重甚至伤医杀医的悲情不仅让医护同行悲怆愤慨、事发地区颇有压力,坊间百姓也流露出对求医问药的担心与不安。就此,一些地方、一些机构也出台或拟出台相关举措。如上海市中山医院和华山医院就组织员工学习防身术;浙江省卫生厅也透露将在医疗场所建立警铃、监控、安检等防护措施;广东深圳更将其上升到立法层面,拟就“和谐医患关系”立法。

  医患关系相互依存,医患矛盾自古便有,而且国外亦有。但是在医疗技术日益发展的时下,医患关系不仅没有因为医学科技的进步而得到改善,相反表现出更多的互不理解、互不信任。  

  虽然众所周知生老病死本是常态,医生是人不是神仙,但是在悲愤情绪的特殊冲动下,“看病难”、“看病贵”、“医护腐败”的负面因子,难免会在一些人身上交织着对情感元素的发泄、经济利益的诉求,急剧叠加,出现失控,迁怒于医护群体,哪怕被迁怒者已经为其或家人提供了优质的治疗与服务。而一些钻营者也因之“发现”了生财之道,成为医闹推手甚至主力。  

  对于医疗纠纷,有不少合法途径来解决,如在我省就有医患双方协商、卫生部门行政调解、第三方调解以及法律诉讼等多种途径,而且对于医疗纠纷中重要的医疗鉴定,除了省医调委外,海南省医学会、司法部门等也可提供。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专门开设了医疗纠纷法庭,专门受理此类案件。而对于医闹,也完全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但在依法解决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注意到,防患于未然才是核心所在。而若要从源头上缓解医患矛盾,必然离不开医德的建设,不仅仅包括医生的职业水准、道德情操建设,还包括求医者的基本学识、文明素养的建设。也唯有实现了医方与求医方的医德共建,实现了法制与道德的两轮驱动,医患的互信才有望回归,医疗的秩序才能够得以维护。这一点,既是医护人员与普通群众的期待,也是即将全面深化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顶层设计工程要用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来推进的工作。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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