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为古迹让路”应成共识
京沪高铁在修建过程中,为避让明皇陵,多花了2.3亿元,多建了近6公里的桥梁,多挖了285米隧道。日前,京沪高铁徐州至上海段总设计师公开披露了这组数据。(《长江日报》11月18日)
这些年,文物古迹被拆迁、被破坏的新闻,可谓屡见不鲜,从江苏镇江的宋元粮仓遗址,到安徽泗水的释迦古寺,文物古迹正逐渐沦为地方经济利益的牺牲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果显示:在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中,22年间约有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登记消失。源于此,著名文物专家谢辰生甚至直言:“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内地对文物的破坏一直没有停止过,严重程度甚至超过‘文革’时期。”这样的现实,的确敲响了文物保护的警钟。
或许,正是有这样的尴尬现实,京沪高铁为让路朱元璋父母陵墓多花2.3亿元,似乎成为专家口中的一件功德事。其实不然,一者,为何一开始的工程规范要经过这个陵墓呢?后来的纠正只是一种次优选择;二者,《文物保护法》有明文规定,大型工程需事先进行文物勘探和保护。这意味着,京沪高铁的建设方,面对朱元璋父母陵墓这样有不小历史价值的文物古迹时,一开始便要让路,才符合必要的程序正义。简言之,建设为文物让路只是一种底线,而非一件功德。
事实上,各地也有类似的文物保护规定,工程为文物让路,早已是自上而下的社会共识。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工程让路文物”仍未得到有效落实。在一些地方官员看来,文物古迹为城市建设让路,似乎才是理所应当的。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分析,如果文物古迹不能有效地“兑现”为经济利益,似乎是赶不上城市建设的价值。但问题是,对于文物古迹的衡量,除了经济利益,还有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等更多方面的价值考量。
美国未来学家甘哈曼曾表示:“人们常常将自己周围的环境当作一种免费的商品,任意地糟蹋而不知加以珍惜。”这道出了尴尬的现实。因而,对于文物古迹,我们显然不能这样做,因为这样做的话就是数典忘祖,更是违法犯罪。就如同巴黎并没有因为埃菲尔铁塔周边陈旧不堪就拆除它,伦敦也没有因为大本钟过时落伍就毁坏它一样,我们对待历史文化,也应有这样的姿态。(特约评论员 龙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