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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税收制度改革平衡各方利益

2013年11月19日 13:1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从改革财税制度的具体细节来看,改进预算管理制度的内容相当丰富,而且不少是突破性的改革。除了提出预算要全面规范公开透明之外,在预算审核、重点支出、预算平衡机制、财务报告、债务管理、转移支付等等方面都提出了改革新举措。

  例如在预算审核方面,将审核重点从平衡状态、赤字规模转向支出与政策,以解决“顺周期”的问题。如果把审核重点始终放在收支差额上,将导致政府的顺周期行为,在经济热的时候,财政收入增长快,倾向于少收,或扩大开支;而在经济冷的时候,财政收入增长慢,怕收支不平衡和扩大赤字,反而尽力多收或减少开支。这样一来,政府财政行为不但不能熨平经济波动,反而是不由自主地强化了经济波动。

  在完善税收制度方面,对重要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资源税、环境税都释放出了十分明确的改革信号,其中每一个税种的改革涉及面都很广泛,牵涉到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具有很强的辐射力。“营改增”要让营业税全面退出,用增值税取而代之,其减税效应显著,静态计算总计应有几千亿元的规模。消费税扩大范围,有利于发挥其调节生产、消费的功能,也有助于调节分配差距。个人所得税扩大综合征收范围,缩小分项征收范围,有利于税收公平原则的落实。

  “决定”指出:“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作者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刘尚希)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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