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窨井盖打滚摔断老人肋骨 多单位称事不关己
就是这个窨井盖绊倒了老人
城市道路陷阱坑人事件频频见诸报端,伤情不重时,市民们吃哑巴亏自己爬起来一走了之,但52岁的魏大爷却被“陷阱”坑惨了。前段时间,魏大爷踩到一个施工路段上的窨井盖,这个完好的窨井盖突然打了个滚,导致他多处被摔伤,肋骨断了3根。魏大爷多方维权,却遭遇“踢皮球”,他很想通过自己的行动打昆明首场“路面陷阱坑人的官司”,但让他很无奈的是,他根本找不到一个维权主体……
事发
回家路让老人摔断3根肋骨
52岁的魏大爷住在昆明火车站附近的永安路某小区,但就是这条熟悉的回家路却让他断了3根肋骨。
9月19日中秋节,魏大爷吃完饭出门散步,不经意踩到人行道旁边的一个窨井盖,没想到这个窨井盖突然“打滚”,他当即摔倒在地,鞋子烂了,裤子破了,3根肋骨也被摔断了。在地上躺了半个小时,魏大爷才吃力地爬了起来。由于事发地点就在北京路派出所旁边,他到派出所报了案。后来,疼痛难忍下又打不到出租车,魏大爷还是拦了一辆私家车,到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十多天,魏大已花费了8000多元的治疗费。日前,在家休养的魏大爷带领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地,但这个地段已成了一个完整的绿化带,当时的窨井盖就位于其中。
态度
多个单位都认为事不关己
对于此次事故,魏大爷认为,当时是因为窨井盖没有固定才导致窨井盖“打滚”,酿成安全事故,且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将他绊倒的窨井盖旁边也没有设置任何警示牌。
出院后,为了维权,魏大爷找到了民警,并向太和街道办事处求助,后来还拨打了昆明市市长热线。“昆明市排水公司一名张姓的工作人员说,事发路段正在做城市规划,窨井盖已不由他们管理,他们不承担责任。一名自称是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李姓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没有责任。”
其实事发后,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曾经组织过施工方和监理方与魏大爷商谈。但魏大爷透露,商谈的时候,施工方表示他们只负责绿化工程,没有动过那个窨井盖,看在魏大爷伤情严重的份上,愿意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5000元的补助。
困惑
想诉讼但找不到维权主体
魏大爷表示,他是一个市民,又不是难民,他不需要这样的人道主义补助。魏大爷坦言,这次遭遇后,他的精神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要将这件事情较真到底。他想拿起法律的武器,到法院去告,让法院来判决谁应当为此事埋单,法院判决赔偿多少他都接受。但令魏大爷头疼的是,他不知道自己应当告谁,找不到一个充当被告的主体。
排水公司 昆明市排水公司运营管理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市的排水管道和窨井盖确实属于他们公司管理,但道路施工时,这时窨井盖的管理就由施工方负责管理,待施工完工后,再移交给他们才属于他们管理。所以他们认为,魏大爷的遭遇应当找施工方。
政府代建方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林表示,施工之前和施工之后,这个窨井盖施工方根本就没有动过,所以责任不在他们。对于窨井为何会“打滚”,李林的解释是,这个窨井盖是老窨井盖,所以容易翻转。对于改造的路段他们要负责养护两年后,才移交。
施工方 施工方现场负责人吴经理表示,事发后,他们也看过监控视频,魏大爷确实踩到施工现场的窨井盖摔伤。但吴经理称,他们负责土建、排水和窨井盖不属于他们施工的范围,所以与他们无关。他们曾经到北京路派出所调解过,看在魏大爷受伤的份上,他们愿意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5000元的经济赔偿。
说法
管理方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对于魏大爷找不到维权主体的困境。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孙文杰律师表示,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因管理方管理不善,导致市民受伤,管理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管理方与施工方签订的相关施工整改协议,为双方的内部协议,不能因为此内部协议而免除管理方的赔偿责任。因此市民有权向管理方通过协商的方式主张相应赔偿,如协商无果,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魏大爷而言,城市的窨井管理方应当属于昆明市排水公司,他建议魏大爷向排水公司主张维权。
记者 熊波 文 龙宇丹 图(春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