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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租停车位被他人占据 物业称只管租不管看

2013年11月19日 15:58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每月花80元租来小区停车位,自家车却常常遭遇“鸠占鹊巢”逼停路边。为此,家住颍上路与固镇路交界附近海棠别院小区的张女士苦恼不已。无奈之下为车位上锁,没想到锁链三番四次被人破坏。投诉到物业,又被告知“只管租赁不管照看”,为了这坏掉的锁,一直推脱“不给修”。“这样一来,我不是‘花钱给别人做嫁衣’嘛。”

  为此,记者辗转联系上海棠别院二期的恒宇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解释:“我们小区私家车越来越多。业主租赁了车位,只代表他有使用权。对于车位被占的问题,我们不可能24小时派人看守,他也可以将车停放在别的车位上。”

  针对记者提及的“能否尽快修复地面车位专用锁”这一问题,物业表示“不会单独修理”。“车位租赁费是按照物价局要求来定价的,里面没有承诺锁坏了,物业有修复的责任。目前,我们不可能单独过去修理,必须等下一批的业主有需要,才可能一起维修!”

  就此,记者咨询了安徽今点律师事务所的郑立胜律师。郑律师表示:“现在关于停车位,有车位租赁费和车位管理费两种,如果业主和物业签订的是车位租赁费,那么业主就拥有车位的独占使用权,即使车位被占用了,物业也应该给业主提供一个车位,而且在租赁合同内,物业应该对车位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至于车位管理费,就比较复杂,就一个车位该如何管理比较难以界定,所以一般所说的都是车位租赁费。”另外,律师还提醒各位车主在签订停车位合同时需要格外注意条款细节。(沈博静 马琳 本报记者 乐天茵子)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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