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设30万元文学艺术奖 每两年奖10作品10人才
2013年11月20日 09:20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从市文联获悉,今年起,市文联设立30万元“武汉市文学艺术奖”,在两个年度中奖励10部优秀作品和10位优秀人才。
该奖为市文学艺术界综合性奖项。其中,对优秀文艺作品的奖励额度为15万元,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单数年份评选出10件;对优秀文艺人才的奖励额度为15万元,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双数年份评选出10名。奖金由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列入财政预算。
据悉,“武汉市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主任由著名作家、市文联主席池莉担任。
评选标准和申报办法
优秀文艺作品评选标准
获全国性文艺奖项的作品(不包括获得武汉市文化艺术市长奖的作品);重大国际比赛、演出、评比中获奖的文艺作品;获湖北省各类大赛一、二等奖的作品;文学作品进入全国同类图书销售排行榜前10名的;围绕“文化五城”建设、武汉精神和武汉城市形象宣传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
优秀文艺人才评选标准
重点表彰为武汉市文学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文艺人才。
申报办法
按照评奖标准和条件,由市文联相关协会、部门于每年12月集中申报。申报时必须填写申报表格,提交作品有效获奖证书原件、申报单位的证明或个人的身份证明,或提交申报人近两年的主要成绩、主要作品等。(记者 蒋太旭 通讯员 韦绪华 整理)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