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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环保官员信访提醒环境监督去地方化

2013年11月20日 09:46 来源:郑州晚报 参与互动(0)

  63岁的侯宜中与位于江苏仪征的扬州化工园已“较劲”8年。退休前曾担任仪征市环保局党组书记的他,为举报扬州化工园企业污染和环保违法违规,连续8年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但问题依然存在。8年来,他累计撰写调研材料、信访件已近30万字。(11月19日人民网)

  看此新闻,很多人的第一感觉恐怕是,曾担任环保局党组书记者居然要通过“上访”去反映环保问题,这地方环保局也太“无能”了吧?事实上,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一个地方环保出了问题,原因无外乎两种:一种是环保局作为意识不够、作为能力不足,是为失职而无能;另一种就是环保局已“将心向明月”,但因各种原因导致其心有余而力不足,是为无奈而无能。

  “2006年起,侯宜中便以仪征市环保局党组书记的身份,举报扬州化工园企业污染问题。”从这一细节可断定,当地环保部门在化工园污染问题已经尽力——如果当地环保局能够解决问题,作为该部门的“一把手”,断不会连续“上访”8年,乃至著书立说似的写调研材料和信访件。问题是,究竟是何原因导致当地环保部门无可奈何呢?答案就在新闻中:“化工园管委会是扬州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行政级别与仪征市一样高,仪征市政府管不了,更无权干涉。仪征市环保局是下级单位,只有化工项目的初审权,决定权还在扬州及以上环保部门。”很明显,面对污染问题,就连仪征市政府都无权干涉,遑论下级的环保局了。

  也许有人又问,扬州市政府以及扬州环保局可以管,为啥不管呢?这个问题并不复杂。作为扬州市重点打造的化工园,很多项目都是政府招商进来的,在传统的政绩观中,环保为GDP让路并不足为奇——2012年度仪征市工业企业自营出口十强中,化工园区就有3家企业上榜。至于扬州市环保局依然不过是扬州市政府的下级单位,看政府“脸色”行事,也很正常。自此,并不难总结出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缘何面对污染问题常常无可奈何的苦衷:在行政序列中,地方环保局只是当地政府的一个部门,其局长由本级政府任命并对本级政府负责,经费开支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这种人财物上的直接管辖,使得理论上环保局应“独享”的执法权被无形弱化——不得不服从于地方主要官员某些急功近利、不惮于制造污染的发展思路;即便是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也面临诸多现实执法障碍。

  因此,要从根子上规避环保官员因环保问题而“上访”,就必须从制度上充分赋予环保部门与污染企业较劲的资本。实现这一点,一方面有必要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思路一样,去改革环保监管体制,例如推动省以下地方环保部门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保监督制度,以保证环保法律制度的统一实施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全面推进。

  另一方面,要全面认识持续健康发展和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防止把发展简单化为增加生产总值,一味以生产总值排名比高低、论英雄。即适时改进政绩考核方式,由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转而强调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特别是群众生活水平、质量等方面的民生实际成绩,以此倒逼地方政府更加重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社会效益。(邓子庆)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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