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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买4床垫使用两月变形 商家:自愿购买难退货

2013年11月20日 10:28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穗宝”两字特别大,而在前面加上的“康博”两字却特小……消费者严女士在安吉路一家居城花了5600元购买了“阴阳文”商标“康博穗宝” 牌子4张床垫使用了两个月就发现凹陷变形,和商家协商或退换或换品牌“穗宝”床垫一年仍未果。19日,广西消委会召集了双方当事人调解该起消费纠纷,商家表示择日再作出答复。

  消费者:

  4张床垫使用两个月凹陷变形

  消费者严女士称,2011年5月2日,她和家人前往安吉路一家居城选购床垫,因为家里一直使用穗宝床垫,这次也欲购买相同的牌子。在一家名为“广东靖星实木家具专卖店”内,该店号称销售“穗宝”床垫,不过,严女士当时并没有注意到“穗宝”前另外还加了两个特别小的字“康博”。为此,她询问,销售店是不是专卖“穗宝”牌子床垫,商家称,是“穗宝”的“联营店”。

  严女士花了5600元购买了4张床垫,货在去年3月份按要求送到家,在使用了两个月后却发现4张床垫都存在质量问题,床垫凹陷变形。严女士意识到此“康博穗宝” 床垫并非是“穗宝”床垫,她和商家协商要么直接退货,要么给予换“穗宝”床垫,但商家回复,因质量问题只能是换货。协商一年不下,严女士在今年11月5日投诉反映到了广西消委会。

  商家:

  消费者属“自愿”购买难退货

  昨日,“康博穗宝” 牌子销售商代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消费者严女士当时购买床垫时,他们开出的单据就是“康博穗宝”,严女士“自愿”购买。现在质量出现问题,商家承诺在3—5年内可进行更换床垫,但不能换用“穗宝”床垫,“如果要退钱只能退1000元钱。”

  对于,销售人员说“康博穗宝” 牌子是“穗宝”的“联营店”,广西消委会维权律师者欧阳律师业提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康博穗宝”需“穗宝”商家授权使用商标,但在现场,商家并没有出示授权书,“商标一大一小号的字号是使用‘阴阳文’,有欺诈消费者嫌疑”。

  消委会:

  用“阴阳文”商标误导消费者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广西消委会投诉部工作人员到了严女士家查看了“康博穗宝” 牌子床垫的质量情况发现,该床垫应该标注的产品名称、中文生产者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日期都没有标注,为“三无产品”。

  “康博穗宝”床垫使用的商标没有注册,目前如此使用容易造成和“穗宝”知名床垫相混淆,使购买的消费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床垫,已涉嫌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广西消委会认为:严女士提出退货要求合法合理。

  由于当事双方分歧较大,对此“康博穗宝” 牌子销售商代表称需要择日才能做出答复。

  -消费提醒

  购买床垫注意一些细节

  针对此次消费纠纷,广西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目前市场上的床垫产品鱼龙混杂,在购买床垫时,要看床垫外观是否厚薄均匀、表面平整、线痕匀称美观,最好现场亲自体验。

  另外,床垫行业执行标准明确规定:床垫产品标志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编号、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中文生产名称和地址。选定品牌后最好到该品牌专卖店进行购买,避免被误导购买。(记者 高宇峰)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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