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门前院内住进流浪野狗 一天之内咬伤3人
11月19日,回民区大天森林花园小区一楼一超市经营者遇到一件烦心事,不知何时,超市门前院内悄然住进了“不速之客”……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大天森林花园小区内的一家小超市。超市经营者姓刘,是位50多岁的女士。提起19日发生的事,刘女士有苦难言。“一大早,一位40多岁的女士从后门进来,买了两包方便面,之后从前门离开。大约一分钟后,这位顾客一瘸一拐地从前门蹦了回来,表情很痛苦,说是出门时被我家养的狗咬伤了。”刘女士说。
“我小时候被狗咬过,所以非常怕狗,怎么可能养狗呢。”刘女士说,所以并不接受顾客提出的索赔要求。
“遭到拒绝,顾客将我领到前门门口,我才看到一只白色的狗站在门外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们。被咬顾客称,她刚出门就被这只突然扑出来的狗咬伤了。”刘女士说。
刘女士找来两位邻居,希望他们能将这只狗赶到院外。“两位邻居均为我作证,称我的确没养过狗,这只狗应该是野狗。被咬顾客听后留下联系方式暂时离开,称日后再来协商赔偿事宜。”刘女士说,“两位年轻男子想将这只狗赶到院外,却比登天还难。它像疯了一样,谁要接近它,它就拼命扑向对方,不停地狂吠。多次尝试驱赶无果,二人决定用木棍将狗赶走。”
当一个邻居去找木棍时,有人发现狗不见了。此后,窗台前传来小狗崽的声音,顺声一看,窗前有一个小窝,窝里有4只小狗,刚才那只狗正在窝里喂狗崽。
“我家窗前何时出现一个狗窝?18日晚上我在门前拔葱时还没发现狗窝。难怪这只狗如此狂躁,估计是半夜在此产下狗崽,它在拼命保护它的孩子。”刘女士说。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刘女士说,邻居离开后,狗一直躲在窝里,从前门进来的顾客根本不知道门口藏了一只狗。大概11时许,又有一位顾客被狗咬伤了。
门前院子住进“不速之客”,一上午就有两位顾客被咬,刘女士正为此发愁时,又见一位男顾客欲从前门进来。刘女士在门口大喊:“别进来,这只狗咬人!”听了刘女士的话,这名顾客并未上心,只见他还未来得及躲闪,就被扑出的狗咬了一口。
一连3人在自家院内被不是自己养的狗咬伤,无奈之下,刘女士在门口挂出一块字板:“狗出没,请小心!咬伤自负。”
针对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内蒙古文义律师事务所聂原灵律师。聂律师表示,如果这只狗确定是流浪狗,应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将其清走,以保障小区居民的人身安全。目前该狗已经将人咬伤,且这只狗并不是刘女士所养,刘女士也从未对其提供过食物来源等,所以刘女士并不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又因这只狗是18日夜晚才在刘女士超市门前院内“安家”的,所以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清走也并不为过,无需承担全部责任。出于人道主义,被咬伤顾客可与之协商,也可进行象征性索赔,但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物业公司必须对此担责。
昨日12时30分,记者来到刘女士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此情况汇报相关负责人,尽快想办法将这只狗及4只狗崽移至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地方。对于赔偿问题,因伤者并未与物业公司协商,所以暂时无法答复。(本报记者 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