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海停办人才类“集体户” 明年1月起实施新规

2013年11月21日 15:32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市公安局日前发布《关于做好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和“社区公共户”落户审批准备工作的通知》。记者昨天了解到,明年起,经市人保局、市教委等部门审核同意迁入上海市的人员,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对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或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等原因,确无落户条件的上海市引进人才,可在其本人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落户。

  为啥停办

  上海市人才类“集体户”,包括市、区两级人才服务中心和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以及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的集体户,作为一项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从上世纪90年代初设立至今,为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内外引进人才的落户提供了便利和保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挂靠在人才类集体户内的人数不断增加,户籍基本管理功能缺失,给集体户所在地政府公共服务带来较大压力。根据市政府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居住地服务和管理,优化配置公共服务资源,规范外省市迁入人员落户审批管理,现将对上海市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和“社区公共户”落户作新的审批准备。

  如何落户

  据了解,自明年1月1日起,经市人保局、市教委等部门审核同意迁入上海市的人员,停止落户人才类“集体户”。对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或所在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等原因,确无落户条件的上海市引进人才,可在其本人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落户。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严密“社区公共户”落户审批,完善“社区公共户”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推进本市户籍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工作。

  即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为梳理排摸阶段。明年1月1日到3月31日为核查比对阶段。明年4月1日到6月30日为整顿清理阶段。

  怎样申请

  明年起,拟落户“社区公共户”人员将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按规定程序报分(县)局、市局审批。

  据测算,上海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将在原有5万到6万份材料的基础上,每年新增约3万份材料的受理、审批工作。

【编辑:王硕】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