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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不付扶养费玩失踪 女子申办低保多次遭拒

2013年11月25日 09:10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11月初,本报报道了家住鼓楼区的张女士,在签订了一分“待遇优厚”的离婚协议书后,遭遇前夫失踪,不但生活失去保障,且办理低保时遭拒,张女士无奈之下求助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见11月2日A30版)。日前,经过鼓楼法援律师半个月的努力,张女士的问题得到顺利解决,不仅办成了低保,而且前夫的哥哥答应每月给张女士300元生活费。

  张女士当初来求助法援,因为前夫把“待遇优厚”的离婚协议当成金蝉脱壳之计,离婚后前夫迅速失踪,没有给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张女士一分钱,张女士不得不去办理低保解决生活困难,但是又由于这份离婚协议而受阻。

  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张女士的援助申请后告诉她,按照政策规定,二级残疾的她及其未成年的儿子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条件,只要有证据证明前夫客观上无力支付,低保就可以办理。而如何才能证明前夫客观上无力支付呢?最便捷的途径就是通过上诉,让法院来进行调查出具证明。于是,法援律师一边帮助张女士联系前夫家人,一方面帮助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就在法援律师帮助张女士起诉前夫的当天,前夫的哥哥就主动与律师完成了沟通,并代理弟弟进入诉讼的后续工作。

  后经多次协商,进入法院绿色诉讼通道立案,证实张女士的前夫因陷入债务纠纷,离婚后失踪躲在异地打工,无力支付张女士扶养费和孩子的生活费。很快双方调解结案,张女士前夫哥哥当庭表示代其弟给张女士及其子每月生活费300元。此调解书符合申请低保法律条件,目前张女士向相关部门递交了法律文书,已进入申报审核阶段。很快张女士就可以拿到低保,生活上能过得更有保障一些。(通讯员 黄涛 记者 贾晓宁)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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