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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个人或多人成立企业有机会获百万元贷款

2013年11月25日 10:23 来源:南宁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将于11月底进一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扶持力度,扩大对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农村创业妇女等九类群体的帮扶,贷款额度均有所提升。若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创业妇女、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扶持对象成立企业创业,还有机会获得1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此举是贯彻落实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的《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南宁银发[2013]133号)文件精神。此次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范围、贷款额度均有所调整和提升,力度之大、范围之广、额度之高前所未有,为推动我市创业促就业工作、为创业者圆创业梦打开了便利的大门。

  九类群体可获小额担保贷款

  此次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范围,在原来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基础上,扩大至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创业妇女、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组织起来就业的企业、合伙经营的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等九类群体;同时放宽高校毕业生范围,取消户籍限制,在毕业两年内,只要愿意在南宁创业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均可获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贷款额度得到提升,南宁市个人微利项目贷款金额最高为5万元,其中妇女贷款金额最高达8万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贷款金额最高达10万元;组织起来就业和合伙经营的企业单个企业贷款可达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维持原来的200万元额度不变。据介绍,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创业妇女、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个人或多人合伙经营的企业也有机会获得100万元贷款。

  南宁市还将扩大个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范围,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个体经营的微利项目,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获50%贴息帮扶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扩大就业必须全面、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对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

  为了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我市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贴息期限为2年,此项优惠政策将有效地扶助和推动我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发展。

  完善机制实现“无忧创业”

  我市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小额担保贷款审批流程。

  据了解,个人、组织起来就业和合伙经营的企业向社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组织提出贷款申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向城区人社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初审后由市级人社部门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签署审核意见,由担保机构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及评估,金融机构依据贷款申请的有关材料审定贷款,并决定是否放贷。

  我市建立贷后跟踪、管理服务和风险预警机制。担保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共同加强对借款人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到贷款到期之日止的贷款使用的管理;担保机构和经办金融机构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尽早识别和确定项目的风险类别、程度、原因及其发展变化趋势。

  随着新一轮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出台,将会有更多有志创业者走上创业之路,实现“无忧创业”。(记者 王秋香 通讯员 罗功亮 黄俊潇)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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