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快递企业损毁快件或被罚1万至3万
2013年11月26日 10:41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市民网上购物常请快递公司快递。如果快递企业损邮件,今后有可能被罚1万至3万元。昨日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湖北省邮政条例(草案)》作出了相应规定。
草案规定,凡是快递企业野蛮作业,以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的,由邮政管理部门处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还规定,快递企业如违法扣留用户快件,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杨宏斌 通讯员 王艺园)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