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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全裸式黑名单”是种高性价比监管

2013年11月26日 14:21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兰州市近日发出首份食品安全“黑名单”,除了实名曝光之外,更备注店家所在地址,其中,5名使用回收油脂的老板及厨师获罪判刑。如此“全裸式黑名单”迅速成为市民焦点。

  所谓的“全裸式黑名单”,就是对于涉嫌在食品安全方面违法违规的企业、商家和个人,不但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给予处罚,而且对于企业的名称、经营地址等等信息,也同时给予实名曝光。换言之,就是要让违法违规企业的基本信息在消费者面前彻底公开,迫使它们在消费者面前“裸奔”。

  很显然,“全裸式黑名单”是相对于传统半遮半掩的“黑名单”制度而言的。“黑名单”制度作为一种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手段,其警示与惩戒作用是不容否定的,但是我们也看到了,现在很多地方或部门的“黑名单”制度已经走样变形,沦为形式主义。

  这种时候,“全裸式黑名单”的价值和意义就体现出来了。在这份全景式“黑名单”面前,商家无处遁形,消费者却可以选择用脚投票,对无良企业和商家敬而远之。而消费者这样的选择,无疑是商家最担心,也最不愿意看到的,于是“黑名单”的市场监管作用也就得到了体现。

  传统的行政监管制度,对维护食品安全当然也很重要,但是它会受到诸多限制,一是程序上的复杂和繁冗;二是处罚力度不足以给不良商家以震慑。而“黑名单”制度却没有这种限制,它完全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市场监管效果,其对企业和商家所起到的警示和惩戒作用,甚至要大于职能部门的行政手段。

  说到底,“全裸式黑名单”制度,就是政府职能部门负责把违法违规企业的基本信息公之于众,然后借助市场的力量来达到惩戒和规范企业与商家的作用,这无疑称得上是一种低成本但高效率的市场监管手段。而且这种制度除了可以警示企业,规范市场,提醒消费者之外,同时还让监管部门中某些贪图蝇头小利而对违法违规企业和商家“前门查、后门放”者没有了以权谋私的机会,促使行政监督更加公开、透明和及时。(苑广阔)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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