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防止社会道德在“摔倒”路上走得太远

2013年11月26日 14:27 来源:重庆日报 参与互动(0)

  四川达州市3名小孩扶摔倒老太,老太却说是3名孩子打闹将自己撞倒,此案经警方调查,7位目击者作证,已经做出了对老太和亲属行政拘留7天和10天的处罚。而老太对此不服气,坚称是被小孩撞倒的,她甚至以“全家死绝”来赌咒。(本报11月24日)

  最终谁是谁非,笔者在此不妄下结论,相信,这样一个见惯不惊的小“擦挂”,难不住警方的智慧,真相不会因为善辩而掩盖,事实不因为躲闪而偏移。

  笔者注意到,在此案件中,一个学生家长对媒体说,以后还会教育孩子继续做好事,继续助人为乐。这句话是表态也好,真情流露也好,言不由衷也好,总让人感觉有点不是滋味。因为,学雷锋,做好事,是我们的社会和学校对青少年教育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一直推崇和信守的美德。现在,家长用“继续”一词,表达的是心有余悸后的那份坚持,是社会良心被伤害后舔伤袪毒式的回应,显得意味深长。

  近年来,做好事被讹诈的不止一两起,有的因为没有找到目击证人,只好“打落门牙往肚子吞”。因而一些人“吸取教训”,把“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作为做人的“潜准则”。

  因此,要尽快还原事件真相,以弘扬真善美,惩戒假恶丑,防止社会道德在“摔倒”的路上走得太远,不让“社会道德滑坡”再继续下去而伤害社会的道德良心。在这类案件中的司法裁决,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证明别人有过,就不能随意做出赔偿的裁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惩恶扬善的警示作用。因为,公平正义特别是司法公正比阳光更重要。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达到止争息诉的目的,维护法律的尊严。否则,受到“擦挂”的不仅仅是善行和爱心,也会让一个社会的道德良心“很受伤”。(蔡正奋)

  (作者系本报评论员)

【编辑:白琥】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