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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保护遗产厂区不能只靠“文化自觉”

2013年11月26日 15:1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又是一例土地开发中的文化遗产保护难题!据昨日《新快报》报道,未经任何文化遗产线索排查,该报建议保护的有70年历史的名企广州第一橡胶厂北区老厂房,在报道后几天内即被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拆成一片废墟。

  事件的来龙去脉并不复杂:上月24日,《新快报》在其“广州历史建筑普查民间版”中,对广州市第一橡胶厂进行了报道。报道出街后几天内,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让拆迁公司开始拆除。该中心的上级部门有关负责人回应称,第一橡胶厂此前并不属于规划部门划定的需要专家评估的工业遗产厂区,但因为媒体报道了,他们怕节外生枝,就去拆了。事发后规划部门发了一个“缓拆通知”,土发中心收到通知后立即停止了拆除工作。

  这件事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进行分析,第一个层面是政府部门的协同分工问题。报道出街没多久,土发中心就动手拆,但规划部门要求缓拆,结果最后还是拆了——这中间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规则和程序?有点让人看不明白。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土发中心是上月底就开始拆的,而规划部门的文件是本月1日才下达的,似乎晚了几天,就是这几天让土发中心抢了先。

  出现这种情况,我觉得首先还是因为法律制度的缺失。广州此前修订《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里面规定“拟出让或者划拨的建设用地尚未开展(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应当在地块出让或者划拨之前完成普查工作”。但此事发生时,《条例》的修订还只是停留在草案阶段,还没有正式施行,而正在施行的旧版《条例》里面又没有这一条,导致出现法律空白,才一再出现历史文化遗产被拆除的事。

  没有法律规章的硬性约束指引,对某些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只能靠政府的文化自觉了。这又引出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在举国上下几乎不可遏止的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浪潮中,政府能有多大的文化自觉?即便有,其文化自觉又能在多大程度上抗拒土地利益?所以我完全同意袁奇峰教授的观点:“面对文化遗产保护与土地收储任务的矛盾,这是一个很大的困境,背后就是城市财政的困境。要平衡各种因素进行统筹,责任不在土发中心。”“发展与保护都是政府的责任,当两个责任有冲突时,就是考验政府主官的价值观与价值判断。”我想,即便政府主官有强烈的文化情怀要保护文化遗产,很多时候恐怕也不得不让位于轰隆钩机及其背后的土地利益考量。

  所以,真正需要反思的是我们过去的经济增长方式:如果经济的增长要以文化的牺牲为代价,那么这种经济增长方式是值得商榷的!(曾德雄)

  (作者是广州人大代表)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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