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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晚报:有无“空气防治不力费”?

2013年11月27日 10:50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26日,有网友向河北新闻网爆料称,保定安国每家每户收100元空气污染费,绑定暖气费一起收。记者与安国市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核实了解到,今年首次按户收取空气污染费,每户100元。26日下午,安国市政府办对此回应称从未收取过空气污染费。政府办称此次收取的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城市污水处理费。(11月26日河北新闻网、人民网)

  城市雾霾蔽日,满目海市蜃楼。遵循公平正义逻辑——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埋单,这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坏事。何况,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布的《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中明确指出:雾霾天气会提高死亡率、使慢性病加剧、使呼吸系统及心脏系统疾病恶化,影响生殖能力、改变免疫结构等。鉴于空气污染来源多元,吸烟、炒菜或取暖确实带来一定的大气损害,交钱也不是不能理解。

  但眼下的问题是,真要开征“空气污染费”,恐怕要回答好三个前提性问题:一者,相较于居民供暖带来的大气污染,工业污染、交通污染等,是不是更应该先交钱?譬如北京环保部门此前称,北京地区的污染源主要分为四大类,包括机动车尾气排放、燃煤、餐饮油烟以及工业排放和建筑扬尘,大约有22%的PM2.5是来自于尾气的排放。当然,各地有各地的特点,但有何证据表明,非要取暖的居民率先交钱?

  二者,“空气污染费”顾名思义,是说空气已经遭受了污染,那么,环境执法部门穷尽一切执法手段后才收这个钱的吗?犹记得不久前,广州市环保局公布的5月至10月42张行政处罚名单中,中石化广州公司因今年5月排放臭气污染行为被罚款10万元。这就是那次废气熏臭半座广州城事件的处罚?是的,而且是顶格罚单。因为《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当此背景下,动辄户均100元的污染费,所依何据?

  三者,常理常情上说,治理大气污染是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公共财政兜底的基础工程,何况,10月份中央财政还专门安排了50亿元资金,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具体包括京津冀蒙晋鲁六个省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向治理任务重的河北省倾斜。这个时候,还要伸手向市民征收“空气污染费”,是真心缺钱还是趁火打劫?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此后是不是还得向市民开征“水资源污染费”、“阳光污染费”、“土壤污染费”……?

  从程序正义上说,事关民生的收费项目,起码应该有个公开博弈的过程,要听证、要征询民意、要经受收费目的的拷问。事实上,防治大气污染本就该是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若是明显防治不力,基于对等原则,民众是不是也可以向职能部门征讨“空气防治不力费”?

  任何突如其来的收费项目,都当经得起严肃而专业的深究。防治大气污染是公共责任,但公共责任并非简单等同于“人人掏钱”,面目可疑的“空气污染费”,亟待给公众一个靠谱的说明。(邓海建)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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