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伤工友被喊“抓小偷” 路人抓贼无辜被刺
被告人王某在庭上确认相关照片。记者黎旭阳 摄
行凶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昨受审
“抢劫啊!抓小偷!”今年7月22日晚,在广州市白云区五号停机坪附近,正在散步的小伙子闫小东听到这个声音,立即冲上去抓捕正在“逃跑”的男子,不料被男子刺伤手臂(本报曾连续报道)。昨日,刺伤闫小东的男子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过堂受审,原来,他并不是小偷,而是因琐事打伤了工友,工友想抓他。
根据检方指控和庭审时出具的证人证言,今年7月20日晚上,王某在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绿地中心工地与郭某全等人一起吃饭喝啤酒,饭后因退啤酒瓶一事与食堂老板娘发生口角,郭某全上前劝解,王某则认为郭某全偏向了老板娘,几句不合,他便拎起啤酒瓶砸向了郭某全。郭某全受伤倒地昏迷。王某撒腿就跑,逃跑途中他用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划伤前来抓捕其的吴某洪。
王某在外过了两天后,7月22日,他返回工地附近打算取行李。22时许,当王某拿到行李后,在云城西路五号停机坪堂会门口被工地的员工发现并追赶,工友拿着铁棍追王某,一边喊“抢劫啊”、“抓小偷”。
正在附近散步的闫小东听到喊声,定睛一看,发现一帮人正在追一个男子,闫小东立即冲上前去想抓住对方,但“逃跑”的那个男子手一挥,他立即就感到手很痛,流了血。
后经鉴定,闫小东受轻伤。在检方出示的照片上可看到,闫小东的手臂有一刀长约10多厘米的伤口。
昨日,被害人闫小东并未到庭。庭后,他接受电话采访时说,他的医疗费花了大约1万元,目前右手拇指还不能动。事后,他收到了见义勇为基金会提供的1万元,见义勇为基金会也给他报销了约5000元的医疗费。闫小东表示,他并不后悔自己当初的做法。(记者 林霞虹 通讯员 邹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