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施工现场强夺电缆受伤 供电方赔偿一万
看到供电单位刚更换下的旧电缆,年过六旬的吴老太便想“顺手牵羊”。因未能如愿,老太太又强行夺取,结果导致自己手部受伤。事发后,老太太将当地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医药费。经法官多次调解,今天上午,当地法院终于成功调解了这起纠纷,供电公司同意赔偿老太太一万元。
纠纷 老人强夺电缆致手部受伤
今年6月中旬,庐江县某供电公司按计划在该县金牛镇进行农网改选升级工程,需更换位于该镇农村的一处高压输电电缆。施工结束后,工作人员按规定清理施工现场,准备将拆卸下的旧电缆装上作业车,带回上交上级供电部门。
就在这时,附近居民吴老太来到作业现场,要求工作人员将旧电缆留给自己作农用水泵输电用线,遭到拒绝。吴老太认为,供电线路还从自家责任田经过,现在讨要旧电线却吃了闭门羹,是工作人员太不讲情面。
于是,愤愤不平的老太顺手拿起一根电线准备离开。工作人员发现前来劝阻。老太太却执意不肯放手,工作人员急了,也拽住电线的另一端不放。
双方如“拔河”一般相持不下。不久,老吴因为用力过猛,手部剧疼,跌坐在地。事后,吴老太觉得手部疼痛,到医院治疗。经诊断,老人右手无名指骨折。住院治疗10天,老人共用去医疗费11000元。
电缆没得到,反伤了手,还花费一笔不小的医疗费,吴老太觉得心里堵得慌,便拿着医疗费票据找到供电公司讨要说法。双方各执一词,闹得不欢而散。
调解 供电单位赔偿一万元
今年10月,吴老太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供电公司工作人员采取粗暴的方式与其强拉硬拽电缆,导致其手部严重受伤,要求供电公司赔偿其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7万余元。
供电公司则认为,老人非法强行夺取其电缆,工作人员制止并当场取回电缆,是正当的维权行为;吴老太手部受伤,完全系自身过错行为造成,其责任应当自负,不应由供电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要求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时认为,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自己可采取一定的救济措施,但该措施应与其追求的目的相适应。本案双方争执过程中,因老人年岁已大,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在老人夺取电缆过程中应理性处置,其采取强硬手段收回电缆,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导致了吴老太手部严重损伤的后果,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电公司工作人员施工作业系履行职务行为,施工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供电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吴老太在强行夺取他人财物过程中受伤,应承担自身损害的主要责任。经法官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供电公司赔偿吴老太损失10000元,其余损失由吴老太自行承担。(计小龙 本报记者 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