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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车主不堪重罚自杀:以罚代管何时了

2013年12月02日 09:44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某地一辆大货车,被当地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必须出示月票和年票才放行,女车主再三求情无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被送往医院抢救。而执法部门只留下一句话:你死,跟我们没关系!

  据女车主的哥哥说,他们从4月买车到现在,仅仅半年多的时间,光是罚款就相当于这辆车的首付了,尽管购买了“年票”“月票”,但有关部门想罚就罚,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又是一个以罚代管的案例。这些年,我们已见过太多类似的现象,从黑龙江的林甸县,河南省的淮滨、商丘,到湖北省的公安县,这些地方的公路管理部门做法虽有不同,但目的都是运用罚款的手段敛财。细想之下,他们都患上了同样的“毛病”——多头执法,监管不力。

  治理公路超载的部门涉及10多个,交警、运政、路政、城管、环境、卫生、林业、盐业、质检、工商等,由于政出多门,各部门虽都有法可依,但处罚标准、金额多少又不一样。这种多头执法、权责交叉的问题因利益纠葛,而根深蒂固。

  在物流业极速发展的今天,如此执法,必将阻碍经济的发展。治理的良法,除了要对大货车的改装进行治理外,更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破除部门藩篱,依法加强监管,彻底改变依靠一纸文件或部门规章就可以随意处罚的状况。(张丽)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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