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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加强丧葬管理 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祭品

2013年12月03日 10:03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丧葬陋俗的通告》,从12月开始,我市加强丧葬管理,对在公共场所焚烧祭品、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钱纸花,将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据介绍,我市公布的整治丧葬陋俗通告于12月1日起施行。《通告》针对的是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经开区、高新开发区、红谷滩新区建成区范围内办丧事的行为。

  我市禁止下列行为: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摆设花圈挽幛;摆路祭、出水;在殡仪馆、火葬场、公墓、骨灰堂以外吹奏鼓乐;在公共场所焚烧祭品;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钱纸花;非殡葬单位车辆运送遗体;在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墓地以外的地方做道场、法事。

  市城管委要求,各执法分局对辖区内沿途抛撒纸钱、燃放鞭炮、私设灵堂、吹奏扰民等违法行为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市区、街道办、社区、殡葬管理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确保殡葬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各执法分局应全面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坚决取缔殡葬用品商户占道经营行为,突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整治,加大处罚力度。

  市城管委将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执法分局的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以整改通知的方式,通知所在分局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将积极落实跟踪、监督、考核职责,做好热线值守工作,对丧葬违规案件及时受理、下派。(首席记者 吴跃强)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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