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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对老年人违法予以必要管束

2013年12月04日 13:21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武汉市民但女士在乘坐公交车时,当场抓获一名正欲对其行窃的“老偷”。在将对方扭送至派出所后,民警却为难地表示,由于当事人年迈,他们不能对其进行拘留。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违法犯罪的现象呈逐渐上升趋势,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从矜老恤幼的传统和老年人心理生理出发,对他们违法犯罪做出了从轻处罚的规定。这些规定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使执法陷入“两难”——如果严格惩处,老人年龄大,进看守所或监狱恐怕身体受不了;如果从宽,又容易助长极少数老人为老不尊、倚老卖老,甚至借着“法不责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解决“两难”问题,需要打击和预防并重。从打击方面来说,重点是把握对老年人违法犯罪的惩治尺度,不宜过度放任。可以有针对性地对老年违法犯罪者给予必要的行为管束,令其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服务等。从预防方面来说,通过给老人更多关爱、普及法律知识等,遏制老年人违法犯罪。(福州·徐娟)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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