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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立法督促加薪不妨探索

2013年12月04日 13:24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企业适时给员工涨工资,是对其劳动价值的肯定和尊重,可以不断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可以增强员工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河南拟立法规定不加薪就罚款,释放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善意,值得肯定。不过,两万元的罚款数额,对无良老板形不成足够的威慑力量;特别是对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来说,可能宁可被罚款,也比给员工加工资更合算。因此,可考虑提高罚款数额,以提高立法的实效。

  近年来,在一些地方,一线员工的工资增长缓慢。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人员曾表示,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多年来连续下降,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持续上升,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当前,不少企业中的工会组织,本身也要端老板的饭碗,很难平等地与老板进行工资协商。在这种情况下,立法规定不加薪就罚款,可以倒逼企业积极应对员工的正当诉求,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张西流)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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