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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本月起试点血费“出院即报”

2013年12月04日 13:25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没想到,真没想到,出院时就能领到报销的血费,省事,省心!”昨日,当栾城县医院住院患者家属韩先生领到1960元血费报销款时一脸的激动。继去年我省启动省内异地用血可就地报销制度后,12月1日起,我省在河北医大四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栾城县医院试点血费出院即报。栾城的韩先生一家首个享受了这项便民政策。

  栾城40岁的韩先生连续四年来坚持献血,截至目前已无偿捐献全血1600毫升,“万一自己用血就能报销了,也能为别人献点儿爱心。”韩先生说。前不久,韩先生的爱人因为子宫肌瘤住进了栾城县医院,治疗期间因为贫血输入了8个单位的去白悬浮红细胞。让韩先生一家高兴的是,按照献血政策,他们的用血费用都能报销,根据相关规定折合计算后能报销1960元。更意外的是,他们没有来回奔波,昨天在栾城县医院就领了钱。“这要在以前我们得专门拿着材料去省血液中心报销,来回跑一趟得大半天,还得搭车费,现在方便又省钱。”昨日,韩先生高兴地说。

  据悉,为了让众多献血者方便报销,12月1日起,我省在河北医大四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栾城县医院试点血费出院即报,韩先生一家首个享受了此项便民政策。

  记者了解到,我省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试点医院临床用血,经过审核通过后,即可在出院时报销血费。

  全省统一临床用血报销政策,即公民献血后本人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三倍免交规定的费用;公民献血达10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献血者配偶及其父母、子女用血时,按献血量等量免交规定的费用。

  “比如献血者献过200毫升全血,本人临床用血时用了800毫升全血,则可以报销600毫升全血的血费。”栾城县医院血库主任孙国强解释说。

  据悉,每单位(200毫升)普通全血220元。报销血费由试点医院先行垫付,医院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或与报销人进行现金结算。之后,试点医院将定期与省血液中心进行统一结算。

  据介绍,今后省卫生计生委将对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后出院即报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根据试点运行情况,适时扩大试点范围,让更多患者享受到无偿献血惠民便民政策。(首席记者 王凤伟)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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