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燃气点利用废弃货车作掩护 私藏53个钢瓶
2013年12月05日 09:26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上午,江岸区燃管办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汉口闹市街头利用一辆废旧厢式大货车当作掩护,长期将一些燃气钢瓶存放在车厢内。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称,一旦车上的燃气钢瓶发生泄漏,遇到明火就会引发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上午10时30分,记者来到中山大道建设街,街边停放了一辆车牌为鄂AZZ958的大货车,车身锈迹斑斑,后车胎也瘪了下去。打开车门,一股刺鼻的燃气味道扑面而来。附近居民吴先生告诉记者,这辆车在路边停放有三四个月了,车主租住在华清社区内,偶尔会露面,“货车一直占着车位,大家都期盼能尽快将其挪走”。
根据市民指引,执法人员随后在华清社区找到了当事人黎某。然而,黎某表示他昨天才将货车停到此处,而且自己也不是车主,只是给人打工的。“老板看到附近有一些老旧小区没通天然气,对煤气坛子的需求较大,就让我来这里售卖”。
江岸区燃管办负责人介绍,当事人在未获得燃气经营资格证,也没有通过安评的情况下,每次在外面加液后,再将燃气钢瓶存放在货车车厢内。考虑到事件性质较为恶劣,燃管部门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对燃气经营者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目前,当事人黎某已被移交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现场查获的53个非法燃气钢瓶也被燃管部门暂扣。(见习记者 鞠頔 通讯员 顾丹 宋宏雷 党英)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