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步行开车 不满路人无意吐口水将其打伤获刑
2013年12月05日 13:31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海口市商某等三男子深夜凌晨吃完夜宵,步行回住处时突遭开车于某无意中吐出的口水,商某恼羞成怒对于某实施殴打。今天,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以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经查,2013年4月4日凌晨,商某与崔某、陶某三人吃完夜宵回家,走到海口市海甸岛德利路和海岸路交叉路口处经过被害人于某的汽车时,刚好坐在车内的被害人于某吐口水吐到了崔某身上,于是双方发生口角。后商某上前劝架,但于某从汽车上拿了根伸缩铁棍追打商某,并在商某左肩部打了一棍,崔某看见后就过来与商某一起殴打被害人于某。打斗过程中,商某抢过于某的伸缩铁棍和崔某一起对被害人于某进行殴打,并将被害人于某打倒在地,造成被害人于某额部、手部、腿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左膝前交叉韧带损伤,左侧髌骨内侧支持带损伤,鼻骨骨折,后二人逃离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于某所受损伤属轻伤。2013年5月8日,商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刘英杰)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