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五保户之困:“应保尽保”,我们能做到吗?

2013年12月05日 14:4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五保户之困:“应保尽保”,我们能做到吗?

  近日,一则新闻比瑟瑟寒冬还让人觉得冷:据报道,记者在河南省息县调查时却发现,该县大量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困难人群却迟迟无法得到应有的供养资格。而相关工作人员对此的解释是:五保户只能死一个,顶一个。

  把一个人的生活保障,建立在另一人的死亡基础上,还有比这更残酷的吗?这则消息在网上被迅速转发,引起了诸多网友的质疑:“从‘死一个,添一个’这句话里,就不难感受到当地许多老人的那种‘绝望’,自己年纪越来越大,何时才能吃上‘五保’?难道自己吃上‘五保’还要盼着别人早死吗?这是对人尊严的一种侮辱。”

  变“五保”为“四保”有违规定

  虽然事后,相关部门做出了回应:息县民政局局长称指标递补有可能是个别村干部所为,并表示,息县已派出7个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去各个村核查此事。但这一回应并没有平息网友对“死一个,添一个”的愤怒。

  何谓“五保户”?2006年,国务院公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条例还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对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供养对象,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然而,息县却变五保为四保,县财政一直没安排丧葬费。

  网友“多事”说:“支付给‘五保户’的钱是一种‘救命钱’,任何人、任何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然而,息县的做法,明显是给本以很贫困的五保户设置准入‘门槛’。”湖南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执行主任陈平凡指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五保供养的原则之一就是应保尽保。《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且本人提出申请的村民,各级政府部门及村委会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办理。而在河南省息县大量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困难人群却迟迟无法得到应有的供养资格。“河南息县五保户指标设限,只能通过生死顶替来将符合条件的人纳入‘五保’序列,并且‘五保’实为‘四保’,县财政一直没安排丧葬费等,这些行为都是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原则以及规定的。”

  “死一个,添一个”是政府逃避责任和“懒政”

  “死一个,添一个”的政策让当地很多符合五保条件的老人绝望,这也暴露了当地基层治理对老人“关爱”的缺失。中国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在农村,老人们何以安度晚年?让我们不得不思考。

  按照报道所说,村干部给出的理由是“上面没给指标”,这个理由确实很可笑,但这又是现实。让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都能受到供养,需要地方政府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撑,换句话说,“五保户”的供养需要地方出钱。但是,社会在进步,经济也在发展,如果一直都僵化地按以前人数定指标,指标就成了“香饽饽”了,这既不尊重客观情况,也无视了困难群体的权利,更使五保供养制度不能根据乡村底层人民的实际情况提供实际支撑。另一方面,这也反映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官员对困难群体重视程度问题。很明显,许多地方政府并不舍得在困难群体身上多花钱。

  正如网友“口腔溃疡”所说:“息县这‘死一个,添一个’不止是粗暴吝啬,更应该说是地方政府明显逃避责任和‘懒政’的表现。应该上下一起查!看查到谁身上!”

  网友“舍我其谁”表示:“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让每个人都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当然,也包括这些困难群体。如果一定要对他们设指标限制,甚至让本已贫困的他们花钱买指标,那些被纳税人供养着的‘官员老爷’们,你们还在那个位置上坐得住吗?”

  政策落实,监管很重要

  政党的稳定关键在于密切联系群众,促使党与群众心连心;只有人心所向才能促使政党持续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户”的供养对象是农村中最困难、最特殊的弱势群体。对他们的保障是体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地方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和义务,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尽管河南息县这个情况属于“个案”,但涉及到惠民政策在落实中被“打折”的现象却是普遍的。网友“架子”说:“一些地方政府在搞政府形象工程、豪华宴请方面,不惜‘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但涉及到惠及百姓的民生项目,却‘拿不出钱’。”

  面对政策惠民措施背后存在政绩“潜规则”和落不到实处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办呢?

  网友“民生优先”说:“这其中,监管很重要,地方政府为何一涉及到民生项目就‘没钱’了,应该查查钱到底用到哪里去了?”

  陈平凡指出,许多政策在基层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废置抑或变形的状况说明这些政策还需要完善。首先,应该在政策具体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限制名额或是拖延办理”等情况,保证需要保障的人都能得到保证;其次,像“五保户”等涉及民生政策的款项应公开公正透明,集中采购所需物资,防范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款物;再次,还要严格规制各种监管程序,实现从审批到发放物资的全过程监控。

  网友“钟鼓楼”也给我们提供了另外一种思路:“像‘五保户’供养、养老、低保这些问题,以前一直是由政府包办,我们看到了,不但效果一般,政府还会落下‘埋怨’。那么,我们能不能转变一下思路,由政府向市场购买服务,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这样的效果会不会更好呢?”新华网记者 姜春媛

【编辑:燕磊】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