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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癌患者按医嘱服药致肌溶解 一年后死亡

2013年12月11日 09:25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婚后一年,30岁的巢湖青年刘成(化名)和妻子准备要个宝宝,却在体检时被确诊患上肝癌。及时手术后,刘成恢复良好。但一年后,刘成忽觉乳房疼痛,多次检查指标高企,半月后入院,却很快便抢救无效死亡。夺去刘成性命的凶手之一,是他术后一直服用的药物“替比夫定”。

  事件 “替比夫定”吃死人

  刘成和妻子小珍2009年11月登记结婚,2010年11月,两人打算要个孩子。刘成便到医院参加体检,但没想到这个平时连感冒都很少的小伙子竟被确诊肝癌。因为两人都在上海工作,家人赶紧张罗让他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进行手术。“我记得当时医生告诉我手术非常成功”,小珍介绍,当时一家人听到这个消息,悬着的心稍微放了下来。术后不久,刘成出院,按医嘱开始口服“替比夫定”。在之后近一年内,他定期到医院进行各项检查,均被告知恢复良好。

  变故发生在2011年9月上旬,刘成开始出现乳房疼痛、全身无力等症状。中旬,他再到医院检查,检测出CK肌酸激酶等指标明显增高。当时,医生做出横纹肌溶解的诊断,并确定问题出在“替比夫定”的副作用,当即要求刘成停用“替比夫定”。

  之后,刘成的不适症状日益加重,气喘严重,呼吸困难,全身无力。当年9月28日,刘成住院。遗憾的是,此时刘成的情况已非常严重,最终于29日凌晨死亡。

  焦点 医院做法是否到位

  悲伤的小珍在刘成去世后曾到该院投诉,院方在回复函中承认,刘成的死因确系“替比夫定”药物严重的副作用,导致其酸中毒、横纹肌溶解并最终导致死亡。其后,小珍和刘成的父母将医院告上法庭。

  小珍认为,院方在为刘成实施肝癌肿块手术后不当使用“替比夫定”,且未按要求定期检查CK、肌酸激酶等指标,在刘成相关指标升高后,草率停用“替比夫定”,未采用其他替代疗法等,最终导致患者死亡。

  但院方辩称,“替比夫定”药物引起横纹肌溶解症的风险,用药前已口头告知患者,且药品说明书也有风险告知。刘成死亡时肾脏正常,说明院方的措施是适当的。另外,刘成在9月16日至26日之间病情未加重,9月27日病情加重,但当天未就诊,其自身存在过错。而刘成入院后五个小时即死亡,死亡原因系严重的肝癌及各种肝癌并发症;其死亡后,医院告知家属尸检,但家属拒绝。

  综上,院方认为自己的诊疗行为无过错。

  进展 医院被判赔近45万

  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研究所,对这起医疗纠纷中被告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认为:医院在对刘成诊治过程中存在应用“替比夫定”风险告知不充分、肌酸磷酸激酶检测不利的不足,以及对“横纹肌溶解”救治不及时的过错。

  同时,鉴定进一步认为,上述行为与刘成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判处医院赔偿原告44万余元。

  昨日,小珍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经拿到了这笔赔偿款。同时,她还透露,维权之路仍在继续,“我们准备起诉生产‘替比夫定’的药厂”。(《安徽商报》记者 刘忠玉 李进)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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