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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手机屏幕被商场掉落灯具砸碎 商家只赔100元

2013年12月11日 14:23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消费者逛商场的时候,手机的屏幕被店内脱落的灯具砸碎了,商家只肯赔100元。昨日,在工商部门的帮助下,林先生获得灯具店的300元赔偿。
    前几日,林先生致电12315称,自己在台江区广达路汇多利广场二层的飞利浦照明灯具店选购商品时,被店内脱落的灯具砸到,虽然人没事,但手里的手机屏幕却被砸碎了。
    “商家说只能赔100元,可这钱怎么够换手机屏幕?”林先生称,被砸坏的手机是上个月刚买的,当时花了2600元,使用还不到半个月。
    工商人员认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至于赔偿的标准,主要看消费者的实际损失。最终,飞利浦照明灯具店赔偿林先生300元。(本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王盛阳)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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