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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对超载“以罚代管”让执法变了味

2013年12月13日 13:2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在近日举行的央视财经论坛上,一则有关超载罚款的新闻引发热议。据称,由于高速企业没有执法权,向交通、路政等部门交过罚款的超载货车依然能够上高速。而经物流行业协会统计,一年运费的1/10是罚款,算下来一年的罚款金额大概是2700亿元。

  道路上的“以罚代管”在一些地方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了,但2700亿这个数字,还是着实让人吃了一惊。若真的如此,对于道路超载的监管就形同虚设了,这不仅让高速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更关键是给道路安全造成危害。如果资金监管方面出现漏洞,巨额的罚款就可能成为个别职能部门中饱私囊的手段。

  对于货车超载的问题,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其中的关键在于制止违法行为。早在2004年,中央七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必须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而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是明文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消除违法状态这项常常被省略了,只留下罚款,归根到底,还是相关职能部门把一己私利置于法律与公共安全之上。前不久曝光的河南永城女车主喝农药事件中,运政发“罚款年票”、路政发“罚款月票”,就是默认了货车肯定会超载,典型的“以罚代管”。而从此前的一些报道来看,个别地方尤其是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甚至存在依靠罚款给员工发工资、发福利的情况。有巨额的利益存在,加上财政监管方面还存在不完善之处,也难怪路政、运政、城管、交警“四管齐下”,都管不住疯狂的超载货车。不是管不了,而是怕管得太严,堵住了捞钱的门路。

  据了解,高速公路上40%左右的事故与超载有关,而超载货车压垮桥梁道路的新闻,也屡屡见诸报端。既然货车超载具有这么大的危害,“以罚代管”或者说把罚款当财源的执法者,无异于助纣为虐。2700亿这个数字一曝光,算是揭开了盖子,接下来就是如何解决的问题了。对于相关的职能部门来说,每年罚了多少钱,又用在了哪里,也得给公众一个说法。如果罚款所得不被装进“小金库”,纵容超载的情况或许也会得到缓解。(评论员 娄士强)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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