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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交警清理注销报废车449辆

2013年12月18日 09:52 来源:西宁晚报 参与互动(0)

  12月17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了解到, 按照西宁市委、市政府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西宁市交警支队每15日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通过制定车辆落户相关规定、全面清理报废机动车、设点全天候检查渣土车、开展摩托车专项治理等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清理注销报废车449辆。

  据悉,从9月10日起,西宁交警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报废机动车工作。采取路检查扣、深入到辖区行政事业、厂矿企业、农村及各大停车场对以往交通事故车辆清理摸排、车管所梳理机动车管理系统信息、借助各类媒体发布清理报废机动车告知信息等方式,对已达到报废年限车辆进行强制报废。截至12月12日,全市各交警大队和车辆管理所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强制报废4872辆,其中拆解4423辆,对清理排查出的449辆机动车进行强制注销,并在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公安交通管理栏目公开了这些报废车辆的信息,车主可随时查询。

  同时,西宁交警针对大量外埠已使用5—10年的旧机动车涌入西宁落户,降低西宁市区空气质量的实际情况。交警支队对注册登记已满3年的各类营运客车、出租车转非营运客车及营运转非营运客车、已满4年的各类载货类汽车、已满5年的其他机动车限制转入西宁落户。对新购置和外地转入不符合国Ⅳ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限制在西宁落户。(记者文玲通讯员刘伟)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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