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奖励不动用住房公积金职工
2013年12月18日 11:10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7日消息,苏州市将于2014年3月1日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五年及以上,在账户销户前从没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发生过提取行为的职工,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余额乘以奖励比例进行适当的奖励补贴。据了解,苏州大市符合补贴条件的职工有78万人,预计奖励总额达6000多万元。(陈雨薇)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