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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机关厕所应大开方便之门

2013年12月18日 16: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16日,记者从辽宁省阜新市环卫处获悉:为解决中心城区公厕缺失现象,阜新市环卫处于近日开展了“内厕外放”活动,积极协调政府部门及沿街企事业单位向市民免费开放内部厕所。

  正是因为不少机关门难进,民众无法自由如厕,才使得机关一开放厕所就被热点。一项调查显示,在公共场合有内急时,70%以上受访者更爱选择快餐店,而对于已实行开放内厕的政府机关,则几乎没人愿意去。日前,《羊城晚报》记者进行了一次体验。在市政府旁边广州市卫生中心,记者一迈进大门就被工作人员拦住,“站住,干什么的?!”记者回答“借用一下厕所”后,他两次直喝“出去”,并称:“我们这里又不是公厕,不是你想进就进。出去!”类似现象并不少见。

  从相关案例可知两点,一是目前开放厕所的机关并不多,二是一些机关即便开放了厕所,也是有名无实。机关开放厕所,不只是表表姿态,或者简单的道义,而是必须承担的责任。比如,《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交场站、口岸、地铁、火车站、机场、文体旅游设施、医院、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业设施、金融电信营业网点、加油站、旅游景点、机关单位对外开放区域等公共场所,应当规划配套建设社会公共厕所。机关单位在列,值得期待。

  今年7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1月19日为世界厕所日。决议称,以更广阔视角处理环境卫生问题,包括提高基本环境卫生服务。据悉,在欧美等国家的城市里,市民可以随意进出市政府办公大楼,不会遇到借厕所被拒之门外的情况。因此,政府机关开放厕所,势在必行。如果连厕所都不舍得开放,还能指望什么?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建议,除保密机关或安全要求较高的沿街单位(如有武警守卫)之外,所有沿街的单位应无条件开放公共建筑内的厕所,并统一在建筑物外悬挂“公厕开放”的中英文指示牌。此议甚好,应该落实并推广。而对那些固不开放的机关,也应有必要的惩罚措施。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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