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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灰太狼赔钱”意义到底有多大

2013年12月19日 08:3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因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情节,江苏两个孩子被同伴绑在树上点火烧成重伤。连云港市东海县法院一审宣判制作公司承担15%赔偿责任(今日本报A13版)。

  《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制作公司被判赔偿具有判例意义。因为儿童模仿动画片里面的情节,酿成严重后果的很多,但状告动画片制作公司的并不多。

  不过,也不必放大它的意义。这一判例除了让动画片制作公司在一些情节画面播出时做提醒之外,在眼下动画片尚未实现分级的情况下,难有大的改变。更何况电视、网络各种暴力情节随处可见,当“绝缘体”几乎不可能。

  必须要冷静地看到,判制作公司赔偿,虽然说明它们有责任,但其实责任并不大。在整个责任划分中,动画片制作公司只承担了15%的责任,而点火的孩子监护人承担了60%的责任,另外25%的责任由原告儿童家长自己承担。换句话说,主要责任在于孩子的监护人。这说明,不管是大环境——因为现在可模仿的不当情节实在太多,还是从这一个案来讲,防止儿童模仿不当情节的责任,都必须由监护人承担。

  在电视电影没有分级制度的情况下,随处可见的暴力情节难免会对儿童产生不良影响。事实上,将所有的暴力情节全部挤出动画片,这也不可能。显然,我们不可能给孩子一个彻底干净的世界。问题的关键是,大人如何引导他们。(河南 王攀)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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