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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南京所有困难居民将享有惠民险

2013年12月19日 09:13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8月20日,南京市民政局在前期调研摸底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建立惠民系列保险的实施意见》,确定从今年9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惠民系列保险,依托商业保险机构,由政府全额负担购买。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几个月下来,南京全市已经理赔了108万元。今年年底,全市所有区县都将完成为困难居民购买惠民保险。

  9月7日中午12点,南京电磁新村居民周治洪家因为电路老化发生了火灾,火势很大,把周家和旁边2家的房子都烧毁,另外还有2户家庭也被火灾波及。在火灾发生后的一个星期,5户家庭意外地得知可以得到一笔理赔款,因为就在这起火灾发生之前,栖霞区政府刚刚为他们购买了惠民保险。昨天的发布会上,栖霞区民政局和保险公司人员现场向五户人家发放了理赔款,按照五户人家列出的室内财产损失清单,分别给五户人家理赔了最多10424元、最少1620元的赔付。

  栖霞区民政局有关人士表示,到目前栖霞区已经接收民生保险案例44起,其中29起案例已经审核完毕,获得理赔23万多元,其中包括自然灾害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古丽梅告诉记者,从10月起,全市各区都开始推广惠民保险,到目前,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已与保险机构完成了合同签订,其中栖霞区、雨花台区将保险范围扩大到全部户籍人口,鼓楼区政府已经批准鼓楼区民政局上报的惠民保险方案,也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部户籍人口,浦口区目前正在进行人员信息统计登记,即将进行招标。预计到12月底,南京全市所有困难居民都能享受到惠民系列保险的保障。

  他表示,惠民系列保障在南京启动至今虽然只有几个月时间,但目前已有秦淮区、栖霞区、雨花台区、高淳区和六合区产生了249起理赔案件,总计赔付金额达到108.46万元。

  ■新闻背景

  南京为20万困难群众

  免费投保

  从今年9月起,南京的困难群体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和家庭财产保险由政府免费投保,其中自然灾害中的人身意外伤害最高可赔付15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3年底前,南京将全面实施困难群众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和家庭财产保险,建立在乡困难重点优抚对象、退役士兵、福利机构入住老年人、精神病人、孤残儿童等民政特殊服务对象专项保险,由政府全额负担购买。

  《实施意见》明确,惠民系列保险主要有5大类,覆盖全市以困难群众为主的20多万民政服务对象,同时还鼓励各区根据自身情况,将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和家庭财产保险扩大到所有户籍人口。

  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目前确定的险种和覆盖人群测算,开展惠民系列保险每年全市共需资金约400万元左右。符合条件的居民不用申请办理,由政府统一购买办理。(金陵晚报记者 姚媛媛)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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