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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吃空饷”专项整治 9类情况将被清理

2013年12月19日 09:24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天获悉,即日起至春节前,本市将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启动“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整治,留职不停薪、在编不在岗、死亡不注销、调出不下编、冒领养老金等9类情况均在清理之列。各单位一旦发现有此情况,须立即停发其工资待遇,还要追回已发资金。

  市编办、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将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和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的专项整治。范围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各级各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吃空饷”的手段五花八门,共涉及9类情况:如离职、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长期病假事假等,但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的“旷工饷”、“病假饷”;人事关系已调出,继续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多头饷”;已故离退休职工仍由家属代领离退休费的“冒名饷”或“死人饷”等。

  记者了解到,“吃空饷”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确有存在,如前不久曝光的山西省侯马市国土局职工卢建平,从未上过一天班,却以干部身份领了9年工资。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清理、专项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三个阶段。各单位在自查阶段要对照人员编制、在岗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名册、工资表及考勤记录等内容进行核查,如果发现“吃空饷”和在编不在岗人员的,要立即停止支付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并负责追回其多领的财政资金,缴至同级财政部门。

  明年1月,市编办将会同市委组织部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区县和市级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但处理不及时的,将被责令“补课”、“返工”;瞒报不报、弄虚作假、被群众举报核查属实的,将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此次专项工作,除了全面清理问题人员外,还要建立健全防范‘吃空饷’及控制和规范编外用人的制度机制。”市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此次整治取得实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各区县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牵头,各单位须在本单位办公地点显著位置张贴接受群众监督的公告。

  专项清理过程中,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纪委监察局、市编办进行举报、投诉。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市编办举报电话12310。

  另外,结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本市还将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从用工形式、用工数量、用工岗位及工资等方面进行核查,并在核查基础上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总量控制和规范管理办法,有效解决编外大量聘用人员问题以及因此带来的其他问题。

  9类整治对象

  离职、辞职、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长期病假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以及被单位开除、辞退,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的在编人员

  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核销(减)工资的人员

  人事关系已经调出,继续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

  未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的人员

  未经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批准提前内退,或者由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后,长期不在岗的人员

  按照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照在编职工标准领取工资的人员

  离休、退休后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的人员

  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

  伪造人员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和津贴补贴的单位和人员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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