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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违纪官员被点名应常态化

2013年12月19日 15:44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中央纪委日前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包括黑龙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司长孙国庆等在内的多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与中央纪委之前三次通报更进一步的是,此次通报不仅人数更多,而且对违规违纪干部直接“点名”。(12月18日《西安晚报》)

  以往常见的“某某”、“有些”、“个别”等含混模糊的说法,统统不见了。张三李四,清清楚楚;姓名职务,刺刀见红。这样实实在在的违纪通报,当然引起了公众舆论的广泛关注。涉事人员既不可以继续隐身,混夹在人群之中心存侥幸,而一般公众也免去了猜测之累,了然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官员违纪并受到查处,既然是已经发生的事情,原本无需继续遮遮掩掩。这样的查处,对于当事人固然是一个深刻的教训,违规必遭惩戒,可以提醒他们不要心存侥幸,甚至还要计较所谓的“面子”;对于更多有着类似违纪情形却未能曝光的官员而言,也有着极为有效的教育警示意义,以儆效尤嘛。

  特别是,以往那种隐去受处分官员真实姓名的做法,看上去似乎是在“保护干部”,“为官员讳”,实则却传递出诸多不良的信号,一则,缺乏公开,被查处官员本身恐难真正吸取教训,甚至会刻意隐去这一经历,一些“神通广大”的官员还可能上下其手,“带病提拔”,从而给社会带来更多麻烦。

  再则,总是“某些”,久而久之,广大原本遵纪守法的官员群体就要为这个别违纪者“背黑锅”,更严重的是,这样的不点名通报,也会影响社会公众对于官员群体的整体评价,降低社会声誉。哪个官员行为不检,违规了、犯法了,本人应该为此付出代价,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岂能让大家为他背负?

  即便从现代公共管理乃至政府信息公开的层面讲,对违规干部直接点名,事关公权力和公共利益,也属于应该主动、及时公开的范围。实际上,鉴于官员在各类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很多时候,即便不点名,相关的小道消息也会飞快传播。与其听任小道消息的沸反盈天,还不如简单明白直接点名。

  今年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锐意正风肃纪,利剑斩落处,不少官员受到应有的惩处。这样的做法不仅顺应民意,也符合国家利益。而像这样直接点名的做法,更是直接打掉了个别官员的侥幸心理,让整个官场为之一振。“某”不再是官员违纪的护身符,从今往后,自当打点精神,全心服务公众。

  也因此,期待这样“点名”违纪官员的做法制度化、常态化。一方面,从中央层面开始践行透明公开被查处官员信息,不再神神秘秘;另一方面,各地各部门也应该积极响应,不再照顾官员的“情面”,也不再继续无视民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很可能,还会因此获得民众监督官员的线索呢。(胡印斌)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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