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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两轮精简审批项目 250项变68项

2013年12月24日 14:5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从今天开始,常带队来乐的外地旅行商蒲颖,再也不用向乐山市地税局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了。昨日下午,乐山市政府举行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了《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包括“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审批”在内的35项行政审批项目被精简下放。至此,该市市级审批项目保留68项,为目前全省行政审批项目保留最少的市州。

  《决定》显示,乐山市完成了这一目标——对于首批保留的103项审批项目,仅保留68项目,精简下放35项,“减少了33.98%”。“两次‘瘦身’下来,我们是全省行政审批项目保留最少的市。”乐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梁建刚说,保留数从250项到68项,“瘦身”幅度达72.8%。(记者 丁伟)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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