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部分医院医疗垃圾处置费纳入床位费
2013年12月24日 15:47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市物价局昨日公布市滨湖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等合肥市部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建、改造病房床位费标准。
市物价局收费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调整幅度较大,为减轻患者负担,对职工医保报销按照“保基本”的原则,统筹考虑医疗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也作出了较大调整。其中新执行的病房床位费,医疗垃圾处置费纳入了床位费价格项目内涵,不再另外单收。另外通过调整职工医保支付标准,三人间、普通间、新生儿、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患者个人支付有所下降,“大部分床位费患者支出减轻。”
市物价局要求,床位费价格项目内涵中服务项目,有医疗服务项目的,按规定的价格向患者收取费用;无医疗服务项目的,一律不得向患者收取费用。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特困群众住院的,按有关规定收取。 (本报记者 邱青青)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