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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南京弃婴岛10天接9婴儿 被指与媒体宣传有关(3)

2013年12月25日 07:3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福利院不是孩子成长的好地方”

  北青:您曾在谈话中多次说道,“福利院不是一个好地方,比不上家庭”,这是为什么?

  朱洪:没有父母和家人的关心,孩子适应社会的能力也很差,很多在福利院长大的孩子,心理和行为都有一定的问题。这几年大脑正常的孩子基本被领养走了,以前有在福利院长大的大脑正常的孩子,他们适应社会就有点困难。

  比如,孩子们在福利院过的是集体生活,没有你我他的分别,但是到学校后就可能拿起别人的橡皮自己用,在正常家庭的孩子看来,这就是不对的。

  还有些孩子没有感恩的心,认为有了他们,才有福利院的存在,才有护理员的工作机会。我们在教育上也很纠结,现在不主张让孩子过多“感恩”,但是完全不提也不行。

  北青:福利院怎么去克服这种弊端呢?

  朱洪:我一直不主张孩子一直生活在福利院,有些孩子会被领养。没有被领养的,我们也尽力到社会家庭去寄养,让他们了解社会、适应社会。

  北青:福利院一直养育有残疾的孩子,有经验可让部分家长借鉴吗?有些家长或许是无法接受孩子的残疾而遗弃?

  朱洪:家长生下这样特殊的孩子,各方面压力很大,这个可以理解。但是我们也想告诉家长,现在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情况比较完善,医疗水平也比较先进。

  比如我们一年收了200多个孩子,其中五六十个孩子通过康复训练,让正常的家庭去领养。有些孩子通过康复训练能掌握生活的基本技能,比如操持家务,不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很多麻烦。记者 高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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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婴违法但无判例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邹农俭认为,安全岛的想法很好,但政府去做这个成本太高,很多环节上不可控的东西太多,责任太大,政府不能大包大揽。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弃婴行为应当以遗弃罪进行处罚,设立弃婴岛,也有纵容犯罪之嫌。设立弃婴安全岛之前就应进行论证,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是做好事,应论证后再出台政策,防止出现政策失误,引起负面社会影响。

  对于“弃婴岛”不同的观点,朱洪说,儿童福利院就是最大的安全岛。既然这些家长万般无奈弃婴,安全岛是保护弃婴的最后办法。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地方行政部门必须承担弃婴的抚养。虽然刑法规定弃婴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我国至今未有一个“弃婴罪”的判例。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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