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药监局:圈养宰杀活禽违规将被查处
2013年12月26日 09:54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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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针对禽流感的“消毒盲区”!昨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本报一份书面回应,称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严格执行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米以上距离的规定,并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否则将面临整改,乃至依法查处的处罚。
回应表示,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特别是鸡、鸭、鹅、鸽等禽类动物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回应称,要督促餐饮单位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管理制度的检查督促,要求从业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在食物加工操作过程中要勤洗手,特别在处理动物和接触生的动物性食物后,应洗手并消毒;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晨检制度,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明显的呼吸系统疾病症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要规范,在加工食品时,必须做到生熟分开,食物特别是禽畜类食物要彻底煮熟煮透。 (记者刘幸、涂端玉)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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