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全面开展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工作
2013年12月26日 10:19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12月24日,我市对临时存储玉米收购价格、质量、时间都进行了具体规定,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同时,我市先期设置具备收购条件的库点12处。
据了解,我市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1.13元/斤,具体质量标准按玉米国家标准(GB1353—2009)执行,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非标准品玉米的收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其中对实际水分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玉米,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0.65%,并扣价0.15%作为烘干费;低于或高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和增扣价。入库粮食质量要求收购入库的玉米必须为2013年生产的新粮,符合国标等内品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的玉米不得入库。对实际水分、杂质高于标准规定指标的,必须经过烘晒整理达标后入仓储存。不同年度、不同性质的玉米必须分仓存放,不得混存。严禁从现有库存中划转或移库,严禁收购进口的玉米。
据介绍,此次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期限从现在起至2014年4月30日。(记者 张娜)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