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年为回原校读书“绑架”自己向父母索赎金
2013年12月21日15时40分,一名女子来到回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自己13岁的表弟小明(化名)当日上午到回民区一家补课班补课之后,一直没有回家,在当天13时许,小明父母接到小明手机发来短信息称自己遭到绑架,要6万元赎金。
接到报案后,回民区公安分局刑警队迅速成立专案组,调集十多个警种和部门协调办案。警方立刻对受害人小明的手机进行了调查,发现受害人的最后一次通话来自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于是警方派出了30多人的第一路侦破小组,于21日15时许驱车前往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搜寻受害人的位置。
同时第二路办案民警来到当天的案发地点,与当事人亲属、学校师生等人员了解情况,并进一步扩大摸排走访范围。就在民警彻夜不眠搜集线索时,12月22日3时45分,第一队办案民警在乌兰花镇一家网吧找到了小明。民警发现小明根本没有被绑架,而是跟几个同学在这里上网玩游戏。当办案民警传回孩子已经找到,没有被绑架也没有受伤一切正常的消息后,负责在我市侦查的专案组成员和小明的家属都松了一口气。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昨日,记者对此案件进行了采访。原来小明一直在老家乌兰花镇读书,小明的父亲几年前来到我市打工,辛苦几年下来有了一些积蓄。为了让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2013年夏天,小明的父亲把妻儿一起接到了我市,并花了不少钱在我市一家私立中学给小明办理了入学手续。自从来到我市上学后,小明感觉到很孤独也很不习惯,身边没有一个朋友的他几次三番地跟父母说,想回到老家去读书。小明的父母听了这话,没少批评小明,觉得孩子不理解大人的一片苦心。小明发现自己根本无法说服父母,于是就开始想其他办法。
2013年11月5日,小明买了一把水果刀,并找到一家复印店打印了两张字条——“你的两个儿子”“请离开这里!”。然后将这些东西拿回家交给父母,并编造了一个自己在楼道遭到劫持的事。小明的父母听说后,并没当回事儿,觉得只是有人在开玩笑,宽慰了小明几句,让他在学校不要惹事,好好读书。本以为能得到父母的重视,不料父母根本没有理会。小明觉得只有把事情闹大,才能实现自己回老家读书的愿望。于是,12月14日,小明给在老家的三名同学打电话,商量如何才能回到老家读书,四个人最终商量出一个主意,就是小明“被绑架了”。
经过几天的筹备,12月21日小明开始实施计划。当天上午小明补课结束后,打车到长途汽车站,坐长途汽车回到乌兰花镇,之后拿出手机给父母发了一条短信,大意是“现在你儿子小明在我手里,拿5万元现金,不然就撕票。”发完短信后,小明找到了之前和他商量计策的三名同学,他们看了小明给父母发的短信后,觉的要5万元钱不如要6万元,于是又用小明的手机给其父母发了一条短信,把赎金改为6万元。之后四个人就一同去吃饭、上网,并一直玩到第二天凌晨,直到被从呼市赶来的民警发现。最后警方勒令家长带小明回家,并严加管教。
采访结束时,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此案虽然是小明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出闹剧,但绑架案是八大重案之一,如果当事人年满14周岁,公安机关还是会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记者 徐达明 通讯员 李殿强 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