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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与老板谈判要善用“老手”

2013年12月26日 10:32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25日扬子晚报报道,南京市总工会面向社会招聘基层工会专职人员,前期报名者中有60多人被劝退,其中多为年轻的高学历者。这是因为2010年市总工会曾进行过一次招聘,当时招聘了27人,但目前只剩下11人,“出走”的大部分是年轻人。此次吸取上次招聘的教训,要求应聘者年龄在35岁至50岁。

  这样的年龄选择有一定的道理。这几年,工资集体协商在我国快速发展,但我们也看到,工资集体协商在不少地方遇到很大阻力,“老板不肯谈,工人不敢谈,工会不会谈,没人够格谈”仍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职工以个人身份与“老板”谈判,很无力,常常很“失败”。工会应担此重任。而工会干部的老练、老辣和老道是敢谈、会谈、谈得拢的基础。代表大多数工人愿望和利益的工会,不仅对资本和管理层是有力的制衡力量,对协调劳资矛盾也是重要的缓冲力量。成功的案例越多,工会的威望就越高,说话就越管用,如此,对工人、管理层和政府,都是幸事。

  工会干部要成为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起码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得到广大职工的普遍认可,有合法的地位;了解行业的生产特点、熟悉工人等情况,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谈判技巧。这方面的人才,除了通过社会招聘,更多的要从已经在生产一线实践中显露才干、赢得威信的基层“意见领袖”和“企业老人”中挑选。他们既有与工人弟兄一致的体验和情感,也熟悉生产和人际情况,如加以劳动法规、谈判技巧和工资协商等培训,再由上级工会直接派遣与管理,就能够在保障工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顾德宁)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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