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贵阳调整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周期 按年划阶梯

2013年12月26日 10:44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2014年1月1日起,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周期,将由月调整为年,每月的用电量将全年累计并以年为周期分档,居民用户仍按月抄表结算电费。

  据省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我省阶梯电价执行统一标准,而贵州存在区域气候差异,因此,按一般季节和冬季进行电量分档,难以兼顾铜仁、赤水等部分气候极端地区夏季用电高峰。以月为执行周期,基本电量不能跨月累计使用,不能保证市民一、二档电量的充分使用。

  为缓解因区域气候差异,导致各地不同月份用电不同的矛盾,省物价局将阶梯电价执行周期由月调整为年。

  具体为,从2014年1月1日起,按自然年度确定电量分档,当累计用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点后,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具体电量分档和电价水平为:第一档电量为2200(含)千瓦时/年,电价为每千瓦时0.4556元;第二档电量2200-4000千瓦时/年,电价为每千瓦时0.5056元;超过4000千瓦时以上的用电量为第三档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7556元。

  A

  按年划阶梯 是否更划算?

  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假设一户居民在4月至11月每月使用电量为150千瓦时。12月至次年3月每月用电量为600千瓦时。按之前执行周期为月结算,该用户4月至11月每月电费为68.34元,12月至3月每月电费为347.86元,一年电费为1938.16元。若按年结算,此人1月至5月电价均执行第一档电价,6月执行了1、2档电价,7月至12月执行第二档电价,一年电费为1710.16元。全年节约电费228元。

    B

  非一户一表 电价有上浮

  据悉,目前还有一些未能实现“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为了避免多名用户产生纠纷,针对这部分居民暂不执行阶梯电价政策,电价在现行居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调2.64分,即每千瓦时0.482元。(本报记者 刘运平)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