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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店面有仨房东 欲涨店租谈不拢一人砸坏店门

2013年12月26日 11:34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一间店面有三个房东为租金陷入僵局,其中一房东竟将店门砸坏,殃及租客生意,引发纠纷。民警介入后,四方达成谅解,风波平息。

  宁化路一沿街店面被颜某盘下,经营餐馆,可前天傍晚,一个年近40岁的中年男子鲁某,带着两个年轻人来到店内,对颜某说:“这店面我不再出租了。”他要颜某限期搬走。颜某不认识此人,这店面也不是从他那里租来的,于是拿出租房合同书,给对方看,并说:“我是从廖某处租的店面,你可能认错了地方。”鲁某回答:“正是廖某没经过我同意,随意将店面转租出去,所以我要将店面收回。”

  见对方态度强硬,颜某不再理会。鲁某很生气,让两个年轻人动手打砸店面,敲坏店内玻璃,引来不少人围观,个别食客溜走跑单。颜某报警。

  在台江义洲派出所里,双方都出示了租房协议书。原来,颜某是向自称房东的廖某租的店面,而鲁某拿出了自己与廖某的租房协议书,内容中有:若廖某在租期内欲将店面再转租给他人使用,须经鲁某同意。可廖某没做到这条,才造成今天的局面。原来鲁某想提高租金,而廖某不同意,现租期已到,鲁某就要收回店面。

  可当民警询问鲁某能否提供店面产权证时,鲁某说自己也不是真正的房东,这是从一单位租来的店面。至此,民警明白了,上述二人都不是真正的房东,充其量只是“二房东”和“三房东”,拥有产权证的那家单位才是房东。随后民警要求鲁某通知房东和廖某到所里配合调解。

  昨日,房东、鲁某、廖某、颜某都来到义洲派出所。经调解,房东承诺与鲁某的租房协议继续有效。鲁某也同意廖某可将店面转租给他人,前提是提高租金。瘳某答应了。廖某与颜某早先订立的租房协议继续有效。颜某不追究鲁某砸坏店面的责任,就此平息纠纷。(本报记者叶智勤通讯员义洲综)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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