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每月补贴农村独生子女200元 为全省最高
2013年12月26日 13:20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今天从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海南省近年来调整人口奖励扶助政策,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标准。各市县出台不同减免、优惠政策帮扶农村计划生育对象。其中,海口市每月补贴200元,为全省最高。
据了解,近年来,海口、五指山、陵水、儋州、三亚、万宁、临高、乐东、琼中、保亭等市县分别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标准从《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每月30元,提高到每月100元至200元。其中,海口市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提高到每月200元。陵水县城镇和农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实行城乡一体化,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可领取120元。海口市还规定,从2011年起,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年龄由60岁提前到55周岁。(记者李晶晶)
【编辑:柳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