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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少一些“霾怨” 谏几分箴言

2013年12月26日 15:33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本报率先发布后,引发市民关注,不少读者对预案积极建言,提出了不少有建设性的意见。

  有人说雾霾让中国人长知识了,我们的气象、地理、物理、化学知识都有所进益,英语水平也得到提高。如果没有雾霾,你知道什么是PM2.5吗?而且,全社会都在关注环境问题。面临共同挑战,中国人也更团结了。

  如果我们具备一些辩证法思维,如果我们把幽默理解为坚韧与乐观,把团结理解为民意与立法的良性互动,那么,我们也不枉费这场“霾怨”。

  近年来,民意与立法良性互动的案例并不鲜见。“个税”起征点提高,就体现了立法对民意的尊重,对民权的敬畏,体现了“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原则。当人们倾向于把自己的意见提升到法律层面探讨,发表着理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及建议,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所谓法治,实质上就是一种规则之治,这种规则的特质即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架构起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立法的过程正是探究、寻找、确立这样一种规则的过程。从这样的意义上说,没有一蹴而就的立法;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和广大社会成员的利益、意愿和呼声,依照法定程序不断地对建构、完善和修正既有法律,应属法治社会的常态。

  一项公共政策,只有经过了充分的意见表达、利益博弈和程序完善的决策过程,才能在实践中得到较好的贯彻。同样,在一些具体领域的立法方面,经过了合理纳入民意的立法,在日后才会得到较好的执行,这不仅是一个彰显民众权利的过程,也是一个科学的立法过程。

  《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本报率先发布后,引发了市民热议,不少市民对预案积极建言,这既体现了市民对于自身利益的关切,对于公共环境的维护,同样也体现了民众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的一种赤诚和期盼。(本报评论员 凌琪)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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